妊娠期感染水痘有何不良后果?
- 出处:本网站编辑 时间:2008-08-20 作者:海阔天空 浏览次数:

产妇在临产前21日内患水痘。其新生儿可患先天性水痘,发病率约为25%。新生儿在出生后3-4日出现水痘,则病势凶险,病死率为25-30%。新生儿在出生后5-10日出现水痘,病情一般较轻,这可能是因为胎儿感染水痘时间较晚,受到母体病后获得抗体的保护。
孕妇于妊娠前3-5个月内患水痘,则新生儿可患胎儿性水痘综合征,其临床特点是:出生后体重低、瘢痕性皮肤病变、惊厥及小眼畸形等。
孕妇于妊娠中晚期患水痘,其胎儿无畸形发生。但新生儿出生后可出现酷似带状疱疹的皮疹。因为生育年龄的妇女大多数已患过水痘、可获得终身免疫,患第二次水痘的机会极少见。如果孕妇确未患过水痘,妊娠后(尤其是孕早期)应避免与水痘患者接触,必要时可进行被动或自动免疫。先天性水痘的治疗与一般水痘相同,如免疫功能低下者,可给于抗病毒化学疗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