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些疾病的患者不宜怀孕
- 出处:本网站编辑 时间:2008-08-03 作者:海阔天空 浏览次数:

准备怀孕的夫妇在怀孕前要确定此时没有患如下列出的疾病,因为这些疾病,不仅直接影响孕妇的健康,而且在怀孕后也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,有的还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,所以,建议患有如下疾病的患者一定要在疾病治愈后在决定怀孕。
1.结核病,具有活动性肺结核的患者,在怀孕后有可能造成早产或者流产,严重的严重者可通过血行播散将结核菌传染给胎儿,肺结核已引起心肺功能不全者,妊娠时病情会恶化,甚至会死亡;缺氧、营养不良可导致胎儿在宫内发育迟缓或死亡。如果用抗结核药物治疗,还可能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,所以建议在结核病活动期内应避免妊娠,待疾病稳定2~3年或痊愈后后再考虑妊娠。肺结核患者的新生儿,出生后应及时接种卡介苗。
2.心脏病,原有心脏病的孕妇随着怀孕时间的增加会出现心功能不全,从而导致流产、早产、胎盘功能不全等。有的还会在分娩时引起心功能再减退甚至孕产妇死亡。所以建议有心脏病的患者怀孕前要询问大夫是否适合怀孕。
3.贫血的患者,在怀孕前有贫血的患者,怀孕后会加重贫血,重度的贫血胎儿营养不良,造成宫内发育迟缓,早产或者死胎,而孕妇可能会造成贫血性心脏病。
4.高血压,孕前有高血压的患者在孕后可能会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可导致胎儿流产或者早产。所以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怀孕,怀孕后必须注意孕期保健及定期检查,采取低盐饮食,定期找医生咨询。
5.肾脏疾病,患有肾脏疾病的女性怀孕后,可影响胎儿的发育,也可使原有的肾脏疾病加重,出现肾功能衰竭和尿毒症,此外也很容易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。
6.糖尿病,妊娠期对胰岛素的需要量比未孕时增加一倍左右,使原来有潜在糖尿病的患者发病,已有糖尿病的患者病情加重,这些还可能会合并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引起流产或者早产,这类女性应在怀孕前向内分泌医生咨询,采用合理的饮食疗法及相应的药物治疗,在医生的监护下怀孕与分娩。
